|
| 网站首页 婚姻纠纷 遗产继承 法律法规 精选案例 法律咨询 联系委托 网站博客 | ||
|
||
|
|||||
| 广电总局:禁止播出群众参与的整容、变性节目 | |||||
作者:未知 文章来源:人民网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8-25 ![]() |
|||||
|
《通知》指出,近期个别电视台制作播出了整容节目《美莱美丽新约》和其他涉及变性的节目。这些节目导向意识不强,画面血腥、恐怖、暴露、格调低下,活动组织奢华铺张,审查把关不严,片面追求收视率,引起观众强烈不满。 为确保广播电视宣传导向正确、健康向上、切实抵制低俗,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的影响力、感染力和公信力,维护广播电视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声誉,广电总局要求: 1、自《通知》发出之日起,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一律不得策划、制作和播出群众参与的各类整容、变性节目(包括涉及变性的新闻、专题、访谈等各类节目),正在制作、播出的必须立即停止。 2 、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目策划、制作和播出违背伦理道德、亵渎科学与文明、侵犯个人隐私的节目和活动,违者追究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制作播出机构的责任。 3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切实按照《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群众参与的选拔类广播电视活动管理的通知》要求,严格报批程序。 《通知》要求,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责任意识,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,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。要明确媒体的社会责任,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,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。要倡导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和道德观,抵制片面追求收视率的错误做法,抵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违背的、与建设和谐文化不相符的思想观念、生活方式和审美取向。 《通知》还要求各级广播电视行政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,严格执行广电总局各项管理规定,科学管理、大胆管理,严肃纪律,做到令行禁止。《通知》还要求全国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按照《通知》精神,对所辖区域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此类节目进行集中检查清理,发现问题,立即纠正,疏于管理者要承担失察责任。各级播出机构要认真执行宣传管理规定,切实加强对编播人员的教育和管理,落实好从节目策划到审查把关各项职责,以营造良好的荧屏环境和舆论环境。 |
|||||
| 文章录入:admin 责任编辑:admin | |||||
| 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】 | |||||
| 最新热点 | 最新推荐 | 相关文章 | ||
| 社会救助法草案将提请人大常 |
|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 |
|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站长 | 友情链接 | 版权申明 | 网站公告 | 管理登录 | | |||
|